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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饶金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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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罪辩护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真实案例-厦门篇(9份判决文书整理)


文 | 饶金祥律师 福建厦门 13606937587



注:以下案例为全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司法判决裁判文书整理而得,仅供刑事业务学习参考,因案件涉及细节并不会全部详细展示在判决文书中,因此无法作为具体个案的法律建议。


1、思明区人民法院:唐天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闽0203刑初364号


2019年12月初,被告人唐天乐明知他人收购手机卡系用于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仍两次分别向柯某宝购买了20张手机卡和15张手机卡,其中第一次20张手机卡由被告人唐天乐交代柯某宝直接邮寄,第二次15张手机卡由其本人从厦门市思明区投递至上述同一地址。2019年12月9日至14日间,上述35张手机卡被他人用于实施诈骗犯罪活动11起,致使11名被害人被他人骗取人民币共计452934.45元。


被告人唐天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思明区人民法院:陈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0)闽0203刑初192号


被告人陈超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间,通过QQ与詹某(已起诉)联系,多次为詹某、上官海辉(已起诉)等人的跨国网络赌博集团代办拉卡拉商户收款二维码用于收取赌资。被告人陈超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支付结算金额7837420.22元,违法所得54264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陈超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各两份,其行为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被告人陈超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3、思明区人民法院:蒋诗兴、黄波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0)闽0203刑初326号


被告人黄波波、蒋诗兴受雇于QQ号为32×××64、昵称为“支付联盟6”的诈骗“上家”,先后租住在厦门市思明区等地,由黄波波按照诈骗“上家”的指令收购用于实施诈骗犯罪所需要的厦门本地实名手机SIM卡,并将收购来的手机SIM卡验卡后交给蒋诗兴,由蒋诗兴按照诈骗“上家”指令将黄波波收的手机卡插入诈骗“上家”提供的二套无线网关设备中,供诈骗“上家”实施犯罪。经查,被害人涂某玲等人被诈骗钱款共计人民币352892元。期间,被告人黄波波、蒋诗兴按照诈骗“上家”指令多次更换住所,且所购买、使用的手机卡在插入无线网关设备后,频繁被通讯运营商冻结。


被告人黄波波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4、思明区人民法院:柯宝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9)闽0203刑初205号


2016年10月起,被告人柯宝滨租用了境外服务器,架设了“金钱豹论坛”等五个网站,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仍利用上述五个网站为“六合彩特码”诈骗网站及赌博网站提供网络链接广告服务,收取广告费。被告人柯宝滨经营该业务期间,累计收取广告费共计人民币1524980元。被告人柯宝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被告人柯宝滨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5、思明区人民法院:谢海龙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8)闽0203刑初275号


2016年10月以来,被告人谢海龙租用两个境外服务器,购买两个网站,在明知他人利用网络进行“六合彩”特码诈骗和开设赌博网站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使用上述网站为他人提供广告推广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其中,可查明广告费收入为人民币741300元


被告人谢海龙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6、集美区人民法院:孙俊明、曾威、张清强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闽0211刑初901号


2019年3月,被告人孙俊明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雇佣被告人曾威、张清强、王待良、吴振明在厦门市集美区从事开发赌博网站犯罪活动。其中,被告人曾威负责从百度上搜索赌博网站的源代码,并负责购买服务器和域名,然后将赌博网站部署到服务期内,被告人张清强负责赌博网站后端程序编写,被告人王待良负责赌博网站前端代码的编写,被告人吴振明负责赌博网站网页设计、页面优化。之后,被告人曾威、张清强、王待良、吴振明将制作好的赌博网站交给被告人孙俊明,由被告人孙俊明负责租售。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6月28日间,被告人孙俊明共租售七个赌博网站给他人,非法获利人民币238500元。


被告人孙俊明、曾威、张清强、王待良、吴振明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站开发等技术支持,非法获利人民币2385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被告人孙俊明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7、集美区人民法院:叶良枝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9)闽0211刑初210号


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叶良枝通过互联网架设域名为“摇××”,域名为“87×××.com”“76×××.com”等的网站,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他人实施上述犯罪活动提供广告推广网站链接等服务,共计收取服务费用人民币260800元。


被告人叶良枝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被告人叶良枝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8、集美区人民法院:陈文灿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刑事判决书 (2018)闽0211刑初1044号


2018年3月以来,被告人陈文灿通过互联网架设域名为“猫头鹰六合彩专家”的网站,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他人实施上述犯罪活动提供广告推广网站链接等服务,共计收取服务费用人民币235900元。


被告人陈文灿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被告人陈文灿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9、同安区人民法院:李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8)闽0212刑初204号


2017年2月至2017年9月间,被告人李某某在网上向他人租用服务器,并购买了5个网站由其本人经营管理。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在前述5个网站上,专门发布六合彩特码、赌博网站等相关内容的广告,为他人实施六合彩特码诈骗、开设赌博网站等犯罪活动提供广告推广并收取费用。经查,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前述方式,以户名为黄某等人的银行卡收取广告款共计人民币1201664元


被告人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被告人李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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