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饶金祥律师,执业于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注处理各类复杂刑事辩护案件,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辩护实战经验。 【团队介绍】瀛坤刑事团队,团队业务以刑事案件为中心,致力于打造一支专注于刑事辩... 详细>>
律师姓名:饶金祥律师
手机号码:13606937587
执业证号:13502201610689567
执业律所: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花莲路11号鸿星尔克大厦13楼
(一)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减刑的适用对象,只有刑罚种类的限制,而没有刑期长短和犯罪性质的限制。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二)实质条件
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受刑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刑可以分为可以减刑与应当减刑两种情况,前者是相对减刑,后者是绝对减刑。
相对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伏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立功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揭发、检举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绝对减刑的实质条件绝对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在刑罚执行期间,受刑人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重大立功表现主要是指: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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